传承家风,做“散发光”的青春“引路人”!******
作者:长春中医药大学 齐勋
每个人的人生都会有“将登太行雪满山”的无奈,“欲渡黄河冰塞川”的困苦,你把它看作“拦路虎”,就会骑虎难下、踌躇不前。你把它看作“磨刀石”,就会攻坚克难、玉汝于成。因此,人生只有追随光,才有可能成为光,在前行中散发出属于自己的光芒,将这种光芒传递给更多人,照亮更多人前行的路!
追随光——收获光芒,感受温暖,获得力量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党史是最好的营养剂。往往“身边的光”才是最闪耀,也是照亮我们最多的。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个人,他17岁在村外放羊时,放下羊鞭毅然决然跟随路过家乡的解放军东北军区五分队的黑山大队三连走上革命道路。他曾参加辽沈战役黑山阻击战,那段时间每天都在打仗,每天都有战友光荣牺牲。当时战友们只有一个信念,就是为了后方更多的老百姓安全,宁可战死,也必须打好仗。他曾经历过三面受敌,两次身负重伤,“子弹”一颗从耳孔穿过,一颗打入腹腔,生命垂危奄奄一息。现在落下了左耳彻底听不见的毛病,一到伏天就必须去医院,要不然腹腔就会疼得难受。他曾多次冲出过敌人的包围圈,追击过敌人的逃窜。正因为经历过生与死的考验,经历过战争的残酷,才深刻体会到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他曾辗转多个部队,因为出身贫寒、战斗勇敢,受到部队党组织的关心与培养,1950年、1953年两次被军队优选参加国庆阅兵仪式,接受祖国与人民的检阅。两次荣获一等功、两次荣获二等功、一次荣获三等功!
新中国成立后,因为他对党忠诚、是有理想有抱负的蒙古族青年干部,被国家选派赴蒙古国支援社会主义建设。以党支部书记兼职翻译官的身份,带领来自北京、上海等成熟的建筑工人到蒙古国苏赫巴托尔省,克服思想、生活上种种困难,出色完成祖国交给的援建任务、受到了驻蒙古国大使馆和蒙古国的好评,并被蒙古国大使馆党委提名外援蒙古国政府国家先进工作者一次、蒙古国省级劳动模范四次。
时代各有不同,青春一脉相承。这个人就是我的外祖父,现在已经90余岁高龄,有着70多年党龄,他的这束光,不仅温暖着家中的每一个人,更照亮了我的人生,可以说我一直流淌着“红色血脉”,从小就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熏陶。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传承红色基因,成为了“我的光”!
2021年寒假,返家与外祖父、外祖母欢度春节
成为光——不断成长,努力奋斗,传递温暖
2012年,学医5年、本科毕业,到底是攻读硕士毕业生后成为一名医生,还是更好地实现个人理想,仍是个未知数。恰逢第八期全国优秀青少年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育学习班开班,我有幸作为吉林省青年代表之一参加。培训班主要以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为主线,系统阐释了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人民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以及改革开放以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并就社会关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引导我们用多角度来观察问题,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思考问题。
2012年7月,作为第八期全国优秀青少年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育学习班学员,在中共中央党校“实事求是”石前合影留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深刻阐述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有志青年,仿佛触动了最敏感的“神经”,注入一支强心剂。源于本科期间辅导员老师的影响,我也想要成为青春引路人!于是在“实事求是”石前,同学们一起讨论、酝酿,后续还出版了一期《党“夏”青年》,记录我们的所思所学所感,见证在热血青春年代我们的铮铮誓言!
后来,我申请成为一名研究生辅导员,向身边的优秀辅导员老师、所带的学生不断学习着。201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面对已经考取的省级三甲中医院医疗岗的编制,我还是坚定选择当一名高校辅导员,我要成为更多青年学子的“光”,引领更多青年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医生。我也愈发认识到不能只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更要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的道理。更加明确教育的初衷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只有将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孕育好、培养好,才会有更好的明天。
2018年,在吉林省医药专业大学生就业洽谈会现场,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就业单位推介
散发光——青春领路,砥砺前行,永远奋斗
讲好“大思政课”,发挥高校辅导员的作用,思想政治教育的春天一直都在。从一名“求道者”到“传道者”,我深深感觉到自己的差距,所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学校组织的多项辅导员思想理论培训、沙龙、辅导员大赛,以及参加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项目、赴上海中医药大学交流学习,都让我更加坚定自己选择的道路是伟大的!国家、教育部、教育厅、学校出台的各项政策,让我感受到属于高校辅导员最好的时代已经到来。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首先要“立己德、树己人”,更要形成团队,引领、带动、影响更多的青年学子与我一样,深刻感受到“党”的光辉与温暖。作为医学背景专业出身的我、所带的学生又都是中医药专业,就更需要在行动中显身手、在细微处见真情。
带领学生定期赴社区开展“三服务三提升”工程,发挥医学生专业特长,进行义诊、中医药文化科普、健康知识与疾病预防知识宣传、建立健康档案
只有走进大学生,才能做大先生。我一直认为辅导员是距离学生最近的群体,只有把握学生的成长规律,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服务学生、帮助学生。与学生谈心谈话、了解学生背后的故事;带领学生一起到社区、到一线、到井冈山等红色革命教育基地,重走抗联路,重温过去战斗的岁月;与学生一起接受时代楷模的教育,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共同观看冬季奥运会、运动健儿的拼搏之姿,为冬奥会的召开书写赞歌、感受中国力量;带领同学们战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发挥医学生的专业特长,我们在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道路上愈加坚定……
见证一批批学生入学、拼搏、毕业,我也在一同成长。2021年在工作的第六年,我收获了“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的殊荣,获得了更多关注、同样也感受到自己肩负的沉甸甸的责任与使命,那就是更好地培养新时代的中国青年。2022年我以高校辅导员、党员代表身份,参加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这既是信任、认可,更是责任、担当。只有让更多的青年学子了解、感受在党的领导下家乡的变化、发展成就,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建设家乡、贡献家乡的行列中,为国家的发展贡献力量。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我们每一个人都站到了新的起跑线上!奋斗者,正青春!在青春的赛道上奋力奔跑,争取跑出当代青年的最好成绩,是我们对新时代的双向奔赴,也是对新时代的最好回答。
不忘来时路、走好脚下路、坚定未来路。当我们不再迷茫、不再彷徨,就会发现,“光”无处不在,每一个人都在追随光的过程中成为了光。照亮更多青年学子前行的路,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成为我的光,更是我要散发的光!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